张涛律师亲办案例
怎么应对离婚隐藏财产百万?
来源: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7
浏览量:1563

【案情】

原告崔某与被告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内生有一子,张某与人合伙做生意,并贷款200万,买了一套复式豪宅给崔某某和儿子居住,之后一天,张某打电话说生意赔了,实在无力负担每月高额房贷,因拖欠按揭款,崔某被诉法院,张某对崔某说,她会想办法借钱堵上这个窟窿,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还清,但必须厉害,这样债主只能找他一个人要钱,不会连累他们,随后,崔某起诉离婚。

【张涛律师评析】

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然而为了一己私利,有的人在离婚时将财产隐藏起来,从而获得在分割财产时的大部分。这样做对于另一方是很不公平的。那么该如何应对离婚时遇到的隐匿财产呢?

一是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

二是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时,请二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

三是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对自己婚姻的一次结算,但是隐匿财产,却是每个人都不想遇到的。本文涉及离婚时的隐匿财产的法条希望能够帮助受其害的一方,得到公平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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