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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
来源:高瑞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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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二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一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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