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倩律师亲办案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
来源:王倩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量:1140

  通俗点说,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一种组织。不仅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且委员会的成员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是什么,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具备哪些条件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二)业主委员会产生的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以上内容由王倩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倩倩律师咨询。
王倩倩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447好评数4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7号楼2806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倩倩
  • 执业律所:
    广东晋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42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7号楼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