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丹丹律师亲办案例
欠高利借款没能力还该怎么办
来源:梁丹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量:384

高利贷是一项利息极高的贷款项,如果行为人没有能力偿还高昂利息的不要碰高利贷。而且出借高利贷的人通常有黑社会背景,如果还不起贷款的可能会对借款人采取身体暴力。那么欠高利借款没能力还该怎么办呢?

一、欠高利借款没能力还该怎么办?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高利贷的危害有哪些?

  民间借贷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高利贷却给人们生活和社会安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1、借高利贷的危害

  (1)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

  (2)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家庭问题,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家破人亡。

  2、放高利贷的危害

  (1)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4)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快易贷提醒您,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管是借贷人,还是放贷人,都应该远离高利贷。如果借贷人有经济的压力,可以去正规的贷款行或贷款组织经行贷款。

  三、借高利贷的风险有哪些

  1、剥削重,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因为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2、非生产性。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以上内容由梁丹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梁丹丹律师咨询。
梁丹丹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7好评数2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梁丹丹
  • 执业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