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周生律师亲办案例
抚养费规定
来源:徐周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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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打算的人,常常会问离婚后子女子女抚养费如何给的问题,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应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入或同行业平均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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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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