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逢春律师亲办案例
企业家为了企业的发展向同学或不熟悉的人多次借钱,会涉嫌犯罪?
来源:户逢春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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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存在,部分民营企业家为了企业的发展,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缺口,有时会向员工、朋友、亲戚或朋友的朋友等人去借钱。借钱,是常见的民间行为,这类向多人次借款的行为会涉嫌犯罪吗?答案是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问题1: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吸收金额的多少,会分别处三年以下,或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罚金。这里的“吸收”方式有多种多样,比如以投资、借款等。

问题2:企业家同一时间段向多位同学借钱,会涉嫌犯罪吗?

一般不会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仅是向亲友或者单位少数员工借款的,一般不视为向“公众吸收资金”,即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问题3:企业家向员工借钱时,知道员工为了赚利息,员工先自己向多位好友借钱,又将借到的钱借给企业,企业会涉嫌犯罪吗?

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家向员工借钱时,明知员工的钱是对外借来的,并接受的,视为向公众借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问题4:企业家向多位不熟悉的人借钱后,将钱全部用于企业经营的,会涉嫌犯罪吗?

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不论所借钱款是否用于企业经营,只要是向公众吸收(以借等名义)到款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问题5:收到多少钱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个人“借”(吸收)公众钱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借”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借”(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借”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借”(吸收)公众存款后,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借”公众存款后,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近几年,在广西有近200位企业家(含企业高管人员),因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被法院判刑。企业或企业家在借款时,除了需注意利息、还款期限等民事事宜,更需要注意我国刑法方面的有关规定。否则,有可能会触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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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户逢春
  • 执业律所:
    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5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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