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瑾律师亲办案例
山东省法定婚假有几天
来源:李彦瑾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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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法定婚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婚假,各地也相应推出了实施条例,下面我们将详细讲解法定婚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假没有规定在《婚姻法》里,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07年的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还可以参照所在省出台的各项劳动法规的规定和执行办法等具体法律条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第四章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没有提及婚假天数。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从开始婚假之日起计算,满十天就算婚假休完,按劳动人事有关休假规定“假中不除假”,所以休假中遇双休日或法定节日,不累计也不顺延计算假日。

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婚假适合“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婚假以连续请假为原则,一般公司里除特别照顾外,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

婚假遇到法定节假日可否顺延

问:

日前,我公司有一员工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申请。由于该员工与其爱人都属于晚婚,依照我们地方的规定,婚假为3天,晚婚的增加7天。该员工申请从4月24日开始休婚假,本应该休到5月3日就期满了。但是,该员工提出,由于其婚假期间正赶上 “五一”3天法定假,因此,希望能将婚假顺延至5月6日。请问:婚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予以顺延呢?

答:

关于员工的休假,我们可以分为:法定休假日11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的带薪年休假5至15天;法定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这些休假都是国家明确规定的,我们可以称作法定休假。除此以外,员工休假还包括公休日、病假、事假。在这么多的假期中,哪些可以互相冲抵,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

至于年休假,其实国家有明确规定,员工休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以及国家法定休假的,不能冲抵年休假,另外年休假也不包括公休日。但是,员工在同一年度内休病假、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可以冲抵年休假。

而法定休假日是由国家统一安排的,企业和员工不能自主安排。婚假期间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须顺延,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联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婚假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该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的方式,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一起休的目的。除年休假外的其他假期碰到一起时也是如此。

依据这样的分析,贵公司的员工婚假期间正好碰到 “五一”法定休假日,那么其婚假应当包含法定休假,不应再予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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