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学敏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来源:殷学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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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孩子,即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是需要共同来抚养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固定的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什么呢?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教育);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确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
  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一次性给付的形式。
  夫妻双方离婚后,即使没了感情,对于自己生下孩子还是尽到抚养义务的。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正所谓,血浓于水。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增加
  1、协商,在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中一般协商是首选方式,这种方法省时快捷。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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