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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仲裁申请项目
来源:苏义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5
浏览量:1374

合肥市知名律师苏义飞,如有咨询,请致电15855187095。

赔偿金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对用人单位有惩罚作用。

上述经济补偿金的2倍。一旦主张赔偿金,则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

上述适用经济补偿金情形中,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无过错,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一直不给缴纳社保或拖欠工资,然后单方解除合同,则应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

由于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款项。

以劳动者离职前最近12个的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如果总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则计算所有时间的平均工资即可。

劳动者没有违法事项,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且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支付代通知金。举例:2011年1月30日,单位通知当天办理交接手续,然后要求其离职,则应支付代通知金。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惩罚。

对应时间段的实发工资,再发一遍。

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或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注意仲裁时效问题。

 

加班费:

加班费属于劳动者应得的报酬,未支付的应支付。

法定节假日的:3倍。

公休日:2倍。

延时加班的:1.5倍。

诉讼时效为离职之日后一年以内。

2010年9月14日司法解释三出台后,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加班事实,或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的记录应予提供。

 

工资差额(拖欠工资):

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等。该支付的没支付,就是工资差额,俗称:拖欠工资。诉讼时效为离职之日后一年以内。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可另主张25%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要注意证明应得工资的约定和标准。比如实际为每月5000,合同约定为每月1000,则有可能被认定为1000,要注意收集证据。对于销售类工资,提成可能是争议的重要事项。

 

未休的年假折算成工资:

劳动者根据工龄享受年休假。

年假可以由单位安排调休,如未安排的,劳动争议时,可主张这算成工资。如月工资为8000元,则日工资为:8000除以21.75。

每个员工应休年假的时间依据其工龄计算。工龄可参照其缴纳社保的年限。不应该按照在某单位工作时间算。

 

工资差额的25%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付的报酬未付或不付,加付25%。

按照对应工资差额事项的数额,乘以25%计算。

单位在应支付时,未支付或不支付。劳动者可主张支付工资差额的同时,要求其另外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未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归还证件、转移保险等的赔偿金:

保护劳动者权益。敦促用人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

计算标准有两个,举例:某资格证件,有该证件时正常的应得工资,作为请求的标准;上述不能证明的,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请求。

注意确认单位未予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据,如果是扣押证件,最好要有单位当初取得你证件的收条或证据,如果是档案,则可以拿出人才中心以用人单位名义存放员工档案的证据。

 

报销工伤、生育等费用:

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或者有生育的。标准按照工伤保险、生育报销的报销规定计算。

如用人单位违法没有给缴纳上述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上述应报销费用。

 

合肥知名律师苏义飞地址:合肥市北一环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401室,苏律师服务热线:15855187095.

来源:合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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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苏义飞
  • 执业律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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