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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诉版权侵权?快来看看有哪些常见版权侵权法律风险!
来源:聂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量:1085

近日,黑洞照片引起的版权争议备受公众关注,视觉中国也因相关事件遭受处罚。除了视觉中国外,你还知道哪些主体在进行版权维权?你使用的文章、图片、音乐、电影、软件等是否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如果没有,你可能会被哪些主体起诉侵权?申君知产通过搜集、整理、分析,为您揭示常见的版权侵权法律风险。


一、文字作品类


高危侵权主体:网络运营商、实体经营者

高危侵权途径:网站

主要侵权类型:信息网络传播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北京三面向****有限公司、北京版中版****有限公司、北京文章无忧****有限公司、文章无忧****(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易天新动****有限公司等。





二、口述作品类





三、音乐作品类


高危侵权主体:网络运营商、实体经营者(商场、歌舞娱乐场所等)

高危侵权途径:网站、经营场所

主要侵权类型: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中国音乐***协会、叶佳*等。





四、美术作品类


高危侵权主体:实物产品销售商

高危侵权途径:网店、实体店

主要侵权类型:著作权侵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安乐(北京)****有限公司(胡巴)、深圳市盟世奇****有限公司(熊大)、上海美术电影***有限公司(葫芦娃)等。





五、摄影作品类


高危侵权主体:一般主体

高危侵权途径:企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册配图等

主要侵权类型:信息网络传播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汉华易美(天津)****有限公司(视觉中国)、华盖创意(北京)****有限公司(视觉中国)、北京全景视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优图佳视影像****有限公司、蓝牛仔**(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快版**有限公司、体娱(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昱特****有限公司、北京美好景象**有限公司、上海映脉****有限公司、上海著清****有限公司等。





六、电影作品类


高危侵权主体:有线电视、手机制造商、视频APP运营商、歌舞娱乐场所

高危侵权途径:电视、手机、视频网站、娱乐场所

主要侵权类型: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北京乐扬****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灿星****股份有限公司、爱贝克思音乐****(中国)有限公司、腾讯**(北京)有限公司、广州酷狗****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公司等。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类






八、计算机软件类


高危侵权主体:软件销售、使用者

高危侵权途径:销售、使用软件

主要侵权类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可能面临的起诉主体:微软**(office软件)、游戏天堂****(北京)有限公司等。





九、其他作品


如字体:

北京北大方正****公司


本文原载于【申君法律】微信公众平台,原题为《全国常见版权侵权法律风险提示》,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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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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