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莉茵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时,孩子该怎么判
来源:谢莉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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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此时便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根据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随父亲母亲均可,此时哪一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是主要考量因素;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况随父亲生活的可能性较大: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岁至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程度;二是品行;三是经济条件;四是家庭背景;五是身体素质;六是生活现状。

对于在离婚中出现的“抢孩子”事件,目前在国内还是属于家事范畴,公权力一般不会介入,这个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要注意的。

关于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另外还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尚在校读书的(高中以下的学历),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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