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翔律师亲办案例
2019合肥发生工伤赔偿多少钱?(合肥)工伤七至十级赔偿标准
来源:郑国翔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1
浏览量:572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凭医疗费发票。

二、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本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7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合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5921元/月×10个月
八级伤残=5921元/月×8个月
九级伤残=5921元/月×6个月
十级伤残=5921元/月×4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合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5921元/月×20个月
八级伤残=5921元/月×15个月
九级伤残=5921元/月×10个月
十级伤残=5921元/月×5个月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停工留薪月数参照停工留薪期目录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天
、交通住宿凭据报销。

、护理费
护理费=5921元/月×天数×80%
、伤残辅助器具费

伤残辅助器具费=需经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郑国翔律师

2019年4月20日


以上内容由郑国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郑国翔律师咨询。
郑国翔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471好评数16
  • 咨询解答快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晨欣华美达广场2201室安徽皖建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国翔
  • 执业律所:
    安徽皖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87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晨欣华美达广场2201室安徽皖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