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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该怎么办?
来源:王东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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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看似身份关系解除了,财产也分清楚了,双方没有关系了。但事实上有些婚离得却并不干净彻底,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留一些尾巴。比如离婚后发现双方还有遗漏的财产未予分割,比如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和转移的财产,再比如有些财产因为客观原因在离婚时确实无法分割清楚等等。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种情况,离婚时双方都知道有这些财产,但都不想分割或当时不具备分割条件,这种情况相对比较简单。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例如婚内买了套房子,但离婚时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有时民政部门可能不允许将这样的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写到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也不负责分割这样的房子,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再进行分割。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虽然双方都知道有这套房子,房子当时也有房产证,具备分割的条件,但谁都没有钱支付给对方,所以就先搁置起来,等有能力给对方钱的时候再进行分割。不管是何种情况,总之就是离婚时未分割这部分财产,这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商量分割方案,但也可能出现一方想分割,另一方却不想分割的情况,或者双方无法就分割方案达成一致,那时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了。

第二种情况,签离婚协议时非常仓促,双方忽略了或忘了把财产全部写进去,这些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很容易在离婚后产生麻烦。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些表述不准确,产生了歧义,双方就会自说自话。我们常见的一些表述有“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争议”,这样的表述就很容易产生歧义。财产在自己手里的一方会说,协议上已经写明了“双方再无其他财产”,说明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在谁手里归谁,所以才约定的再无其他财产。而财产不在自己手上的一方会认为,财产明明没有分,因为离婚协议里只字未提。因此这样的离婚协议很容易产生争议。离婚是人生中很重大的事情,一定要考虑周全,离婚的目的本来是把彼此从旧的生活中解脱出来,但如果离婚协议签的不好,反倒会让我们的新生活蒙上阴影。

第三种情况,离婚时一方故意隐瞒了还有其他财产的事实,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的财产,这时怎么处理。我们举个例子,比如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了第三者,还在婚内给了第三者很多钱,或买了很贵的物品,或者男方把钱存到了妻子不知道的银行,或自己的亲戚、朋友名下。如果离婚后女方发现了这些情况,有权利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再比如,男方隐瞒了婚内的一些收入,离婚时女方压根不知道有这部分财产,当女方发现时,就可以要求分割这笔财产。需要强调一点,当遇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部分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给对方。

第四种情况,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假戏真做的离婚”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办的所谓的“假离婚”,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离婚都是真实的,有效的,但由于是假戏真作,所以很多财产在离婚时都没有分清楚,或没有分公平,因此就遗留下很多问题和争议,这也属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只能按照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证明离婚时的财产分的到底公平不公平,清楚不清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一事一议了。

总之,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生中的大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开开心心地结婚,干干净净地离婚,争取不给自己离婚后的生活找麻烦。结婚意味着平分个人权益,承担双份义务;离婚虽然要利益最大化,但仍可不必纠缠于细枝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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