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恒律师主页
李正恒律师李正恒律师
182-3730-2218
留言咨询
李正恒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逾期利息
来源:李正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量:568

逾期利息

关于逾期利息问题

案情介绍:贾某向李某合伙做生意,贾某投入资金10万元,后贾某退出,要求李某出具10万元借条,李某本着贾某确实出具资金的原则出具了借条,后贾某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利息6000元(按借期从2016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年息6%计算)。以上本息合计106000元。2017年5月25日以后的利息按年息6%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一审庭审中未变更。一审判决李某偿还贾某借款10万元,并支付2017年5月25日至本金付清之日至的利息。

首先:从贾某的诉讼请求可以看到,贾某仅仅要求了从2017年5月25日往后的利息,并未声明是逾期利息。一审法院对此也没有予以释明,询问2017年5月25日往后的利息是不是逾期利息还是利息?

其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哪么一审法院判决支付利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一审判决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没有主张逾期利息。一审法院明显超越了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再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原告主张了逾期利息,关键是本案一审中原告并未主张逾期利息

;并且从该条第一款第二项可以看到:借贷双方可以同时约定借期内的利率和逾期利率,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查明:是利息还是逾期利息,本案一审法院把利息当做逾期利息进行判决明显错误。

综上,笔者认为:如果原告诉讼请求仅仅要求支付利息,法院应对原告诉请进行释明,是逾期利息还是利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仅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位畅所欲言!


以上内容由李正恒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正恒律师咨询。
李正恒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454好评数24
  • 服务态度好
新乡市封丘县东风路东段(封丘法院对面)
182-3730-221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正恒
  • 执业律所:
    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7*********08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新乡
  • 咨询电话:
    182-3730-2218
  • 地  址:
    新乡市封丘县东风路东段(封丘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