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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员工持股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来源:郑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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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留住优秀员工,激励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更高的工作热情,往往都会制定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结合员工完成岗位绩效的成绩,让员工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进而也留住了业务骨干,避免重要岗位的人才流失。

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享有很多项权利的,如表决权、解散公司权、分红权等,在股东行使正当权利时,公司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拒绝股东行使上述权利的。

为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了真正控制住公司,避免过多的权利渗入,往往在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以第三方的持股平台的方式实现,形成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只享有分红权,而无表决权等实际的股东权利,避免“声音”过多,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而员工通过第三方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是无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也无法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身份条件,也就不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了。

公司之所以要求员工通过第三方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本目的之一是避免员工离职时,无法收回股份,更是避免失去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由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是非常复杂和专业的法律实务工作,实践中,都是由专业的股权律师帮助公司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文件,通过制定不同形式的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到最佳状态,切实的成为公司的“主人翁”,帮助公司实现更多的经营效益,达到股权激励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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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郑毅
  • 执业律所:
    广东墨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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