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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量刑标准
来源:赵小计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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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陕高法发【2002】23号

第264条盗窃罪

数额较大:关中地区一千元以上;陕南、陕北地区八百元以上;

数额巨大:关中地区一万元以上;陕南、陕北地区八千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关中地区五万元以上;陕南、陕北地区四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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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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