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红律师亲办案例
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孟庆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量:95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由孟庆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孟庆红律师咨询。
孟庆红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844好评数12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河海科技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孟庆红
  • 执业律所: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51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
  • 地  址:
    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70号河海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