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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陈晓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量:1684

  离婚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就是因为一方不肯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子女等分割有异议。有些离婚财产纠纷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导致了第一次起诉可能并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所以便会有第二次起诉。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吗

  虽然当事人第二次起诉法院叛离的概率比较大,法院内部往往也以“反复诉讼”作为影响离婚案件判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毕竟不一定符合必然判离的法定条件,若第二次法院仍不判离,即便当事人上诉,结果往往也不会改变。

  一般来讲,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第二次起诉,法院也会很慎重考虑是否叛离,遇到以下情况的案件要格外慎重,不要过于自信而忽视了关键证据的收集。

  1、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但之后夫妻感情有好转迹象,感情可能修复的。

  2、军婚的。军婚受到保护,这是新中国建立之前就形成的原则,现在依然规定在现行法律之中。对于军婚,如果没有法定叛离的情节,军人一方又坚决不肯离婚,即使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也不大。

  3、当事人住房困难的。若当事人离婚后住房没有着落,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生活问题,法院也会格外慎重。

  4、老年人离婚的。老年人离婚,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一般老年人,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往往已没有工作,退休在家,也没有能力再购房,离异后,很难再婚。对于老年人离婚的,若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也会相对慎重。

  5、一方当事人有特殊生活困难的。比如,一方有工作能力,收入较高;另一方没有工作能力,或基本没有收入能力,但为家庭做出了较大贡献。一旦离婚,另一方没有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法院还是会以调解为主,慎重叛离。

  6、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易做出极端行为的。比如,以自杀、无理上访、投诉等方式给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的,法院一般还是要酌情考虑这些因素的。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为大家带来第二次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全部内容。大多数的离婚案件判决当中,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往往都不会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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