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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擅自在离校,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
来源:四川顶泰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量:491

现在的家长工作都比较的繁忙,对于孩子的关注就会少,很大程度上,学生家长都将教育看管孩子的责任委托给了学校,但是学校管理并不能面面俱到。如果在校期间,学生擅自在离校,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

 

15岁的小万在某寄宿制学校就读,某天晚上,小万以及同宿舍的几个同学一起翻墙出学校玩耍,并在外面吃了饭,喝了酒,在返回学校途中,小万酒后翻越栏杆,不慎落水身亡。根据学校的学生守则以及学生入校时签订的协议规定,住校生离校必须有请假条,并且学校有严格的查寝制度,当晚的查寝中,学校值班老师发现小万等几人不在学校后,便组织人员在学校周边以及校园内部寻找,多方寻找未果,直到得知小万落水身亡的真相。后小万的家长将学校敢上法庭,认为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

 

学生擅自在离校,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如果没有尽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义务导致未成年人遭到伤害,或者是未成年人的相关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害的,应当承担与自己的过错相对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受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是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在这起案件当中,学校方面认为,小万明知学校的规章制度禁止擅自出校,并在喝酒不清醒的状态下翻越栏杆,导致的落水身亡,并且学校在知道小万等人离校后积极采取措施寻找。最终法院认定,学校方曾在小万等人外出时积极采取措施寻找,处理问题迅速,但是,但是,学校工作存在疏漏,得知事情发生后,并没有及时通知小万的家长,应当承担与自己的过错相应的责任。同时小万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有较大的过错,小万对于自己的行为应当具有必要的判断能力,知道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因此,最终,法院酌情判定学校承担了30%的责任。

学校在学生擅自离校的责任承担中,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同时也应当加强学校监管,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管,出现问题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安全与成长,应当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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