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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_酒后“碰瓷”死亡如何定责?
来源:杨大伟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量:153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新闻,忍不住想要发表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新闻内容大概的意思就是酒后“碰瓷”死亡。那么被碰瓷的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呢?下面就看一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观点吧! 

  新闻内容:甲常年喝酒,一天有一家办丧事,甲去了,并且喝醉了,由于内急,他便在乙家的门口一出解决小便。这时乙父亲看见,对甲说,家里还有妇女进出,你应该换一个地方。随后乙父亲就离开,甲破口大骂,持续了几分钟。乙和他的未婚妻在家里准备结婚用的请帖,乙听甲骂得很难听,从家里出来打了甲,力度不是很大,打了几下甲便倒在地上。

  当时乙和他的未婚妻准备把甲送去医院,但甲的妻子说甲常年喝酒,这样的情况多了,不用去医院,于是乙没有将甲送去医院。之后甲起来后一个人回家了,晚上甲一直说自己口渴,但甲的妻子没有理会,第二天发现甲死亡。


  定性该案件之前必须要有尸检报告,尸检是认定甲死亡原因的依据,在尸检报告没有出具之前,公安机关不能对案件性质予以定性。

  1.死亡是由喝酒原因造成的——本案属典型的民事纠纷,亦或者说民事纠纷都算不上。至于民事赔偿问题,因甲妻子拒绝去医院可见冲突并不是很严重,或许只有皮外伤,加

上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无需赔偿。


  2.死亡原因是喝酒与暴力冲突叠加而至。


  a.实践中很有可能将该案件认定为寻衅滋事案件,如此认定是基于“人死为大”以及“维稳”的需要。笔者对此不予认同。


  b.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案应当构成意外事件或者正当防卫。认定为意外事件需考虑甲的年龄、外貌,考虑到甲能有破口大骂的实力,再加上能持续不断的大骂,加上

甲妻子认定无需将其送到医院,可见甲的身体状况还是很好的,至少不是体弱多病。对此使用轻微暴力会致其死亡,应当可以认定为很难预料到。区别就是如若认定为意外事件,

则乙很有可能要对甲的妻子进行民事赔偿。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认定正当防卫的理由是,正当防卫的对象不应当仅限于身体暴力,也应当包括心理暴力,不能把人当做圣人,凡事不悲不喜。故,应当认定使用轻微暴力制止甲破口、持续大骂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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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大伟主任
  • 执业律所: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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