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绍辉律师亲办案例
又是一年3·15,我要维权怎么办?
来源:蔡绍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量:611

最近“奥迪车致癌”这个关键词引爆网络,各大主流媒体也相继报道。每年的三一五都能掀起一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潮,可是消费者想要维权还是困难重重。虽然不清楚奥迪的异味是不是致癌的元凶,但多了解一些维权的知识想必会成为维权时的重要武器,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有哪些渠道可以维权呢?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主要可以分为四种:协商、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法院起诉。

 1、协商解决

协商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协商和解的过程中双方可以积极沟通达成共识,能协商当然是最好的。但注意,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销售者的责任不可推脱,同时也不要被经营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则束缚,因为如果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遇到经营者消极应对、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沟通,消费者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用其他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投诉、调解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12315热线投诉,讲清楚基本情况,包括投诉人基本情况、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3、行政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4、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另外,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消费者维权的话题不应该是每年315时的一阵风,消费者权益保护要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三一五会过去,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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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蔡绍辉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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