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亲办案例
工程欠款纠纷----建筑公司欠款纠纷
来源:王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量:158

案情简介:

张某是经营钢材的个体户,向某建筑公司供应钢材,建筑公司因为业主方没有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无力支付钢材款,看到30余万元的钢材款迟迟不能收回,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张某多次催讨无果,情急之中雇请一辆平时帮他运送钢材的货车将建筑工地唯一的进路堵死,想以此给建筑公司施加压力,达到收回钢材款的目的。

工地被堵后,建筑公司多次交涉无果,不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责令林某将货车开走。

看到堵路不能奏效,张某只得求助法律,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建筑公司10日内付清欠款,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张某最终将欠款全部收回。

按理说,这起欠款纠纷就应当就此了结,最多双方不再打交道。但建筑公司在支付了欠款后,想到被张某雇车堵塞工地多日,造成工地停工,给公司造成停工损失,并且由此还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可能还会被业主方追究违约责任。于是,思量再三,决定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赔因堵工造成的各项损失数十万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建筑公司的代理人并未收集相关堵车及损失的证据,而张某对堵车的事实又不予认可,并且提出建筑公司主张的停工期间原本在是雨天,无法正常施工,而且业主方没有拨付进度款,也导致工地停工,与堵工没有因果关系等抗辩理由。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凭现有证据难以认定侵权事实,劝建筑公司撤回起诉,建筑公司撤回诉讼后未再次起诉。

律师评说: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欠款纠纷案。通过这起案件,我们看到张某原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清收欠款,但却寻求了一条貌似简便易行的路径,雇车堵路。事实上这种方法从法律层面讲有很大风险,因为堵路导致停工必定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停工损失,而这种停工损失除了直接的人工工资、资金占用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直接的损失以外,如果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建筑公司将可能向业主方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方的损失。这些损失一旦评估计算,完全可能超出所欠的材料款。也就是说,材料商的这种维权手段不仅不能收回欠款,完全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因此,合法维权才是重要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建筑公司由于没有收集相关的证据,导致诉讼未能实现预期目的,反而损失了数额不小的诉讼费。如果建筑公司在工地被堵的期间,请公安机关出具相关的证明,或者请公证处的公证员作证据保全,就可以证明侵权的事实。然后,就停工的损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完全就能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建筑公司却没有这种收集证据的意识,当时过境迁,要想收集这种证据是相当困难的,最终未能实现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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