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亲办案例
工程欠款纠纷----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
来源:王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量:138

一、催告

有些发包方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并且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在完工后拖延结算,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工程款。面对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催告内容列明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及金额,以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产生的利息,可能导致的停工等。

二、停工

经过书面催告发包人均不理睬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情况发出停工的声明,表明如在一定期限内再不支付工程款,将予以停工,并且停工的所有损失将由发包方承担。在声明中列明所适用的合同条款。当然,在停工时要适时将机械设备予以恰当处理,不能扩大损失。

三、协商

如果经过停工仍然不能解决,施工企业可以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如对工程价款、工期等内容予以调整,最终达成双方能接受的协议,妥善解决争议。

以上内容由王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勇律师咨询。
王勇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3好评数0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勇
  • 执业律所: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8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