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侠律师亲办案例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来源:王丽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量:167

一、案情介绍

王某和张某是很要好的朋友,一天,王某来找张某借车,张某非常犹豫,并不想出借自己的车辆,因为他的朋友王某没有驾驶证。但是,在人情、面子的驱使下,就把车辆借给了王某使用。不幸的是,王某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二、律师分析

该案例的情节很清楚,关系也很简单。案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实际驾驶人王某承担,但是张某明知王某没有驾驶证仍将车辆出借给王某使用,明显存在过错,张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主明知出借的机动车存在故障或某些隐患,事先没有向使用人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机动车瑕疵真实情况而造成损害的。

2012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明知车辆存在缺陷(如车辆超过报废年限),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2、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证;

3、明知借车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还将车出借;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四、温馨提醒

如今,车辆已经成为主流的交通工具,交通事故时常发生,提醒大家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以上内容由王丽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丽侠律师咨询。
王丽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83165好评数1583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丽侠
  • 执业律所:
    河南沃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12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