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艳艳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孩子,是否有效
来源:姚艳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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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将房屋赠与子女,而且该意思表示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在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同意履行离婚协议都是违法的和违背诚信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贤烟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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