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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婚姻法解释三第15条的理解
来源:陈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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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婚姻法解释三第15条的理解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1、本条是关于离婚时一方未分割的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

2、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时所取得的财产。

3、离婚时一方未分割的遗产,对方要求在离婚时一并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须一方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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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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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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