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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贩毒罪?如何量刑?
来源:于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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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贩毒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其量刑标准: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以上不满1000、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以上不满50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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