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作者:任一果 更新时间 : 2019-01-09 浏览量:3746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岳阳市××C栋303,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岳阳市××,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8)湘××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2、请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3、请求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法院于2018年11月13日作出(2018)湘××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被申请人截止2018年××月××日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已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至2014年12月31日;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按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至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被申请人自愿承担。现该份民事调解书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人未按时履行该生效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故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肃性,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1、被申请人在岳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云)享有破产债权;2、被申请人在岳阳市××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号为岳房权证××区字第××号房产(实际所有人为××云)上享有他项权。
此致
岳阳市岳阳××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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