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目前由于经济形势不好,甚至趋于恶化,很多企业频频传出降薪、裁员、倒闭等消息,这种境况下,作为劳动者掌握必要的关于企业裁员的相关法律知识应该说是十分必要的。
1.什么是裁员?
裁员,也叫经济性裁员,主要是指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而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
2、企业裁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法》上的裁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裁员,仍属与个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出现哪些情形,企业才能裁员?
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公司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裁员后,公司重新招人时,被裁减的人员是否有优先被招用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哪些人员不能裁?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裁后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裁员的,应当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8.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