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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包装袋鉴定报告书
来源:马长鹏律师
发布时间:2006-02-24
浏览量:537
 种子包装袋鉴定报告书


  受青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我单位对送检玉米种子包装袋一条进行了认真鉴别。
  送检包装袋正面为浅蓝底儿双穗玉米图案,上部注明“玉米一代杂交种”,下部单位名称为“辽宁省朝阳天丰种业有限公司”,右上角注册商标为“晶硕”;背面上部同样注明“玉米一代杂交种”,中间是种子质量指标,及一些购种注意事项,下部落款为“辽宁省朝阳天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并标注了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我公司的玉米种子包装袋正面为蓝底儿单穗玉米图案,上部注明“天丰良种”,并标注了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同时标注了生产许可证号及执行标准,下部单位名称为“辽宁省朝阳天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明了单位电话、传真、网址及单位地址,左上角注册商标为“朝玉”;背面仅有一些购种的注意事项。
  经鉴别,送检包装袋与我公司的玉米种子包装袋完全不一致。鉴定结论如下:
  送检包装袋不是我公司的玉米种子包装袋。

                  

       鉴定单位: 辽宁省朝阳天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二OO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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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56号亮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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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长鹏
  • 执业律所:
    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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