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才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也可以撤销吗?
来源:郝玉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量:194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驶撤销权,使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主要就是婚姻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结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应该无效,但考虑到被胁迫的一方有可能在婚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若一律认定为无效婚姻,不一定适当。故将否认其婚姻效力的申请请求权交给受胁迫方。当然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被胁迫人必须在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申请时间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法条链接:《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内容由郝玉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郝玉才律师咨询。
郝玉才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157好评数209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1栋2209房间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郝玉才
  • 执业律所:
    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3*********62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1栋220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