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律师亲办案例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获胜
来源:刘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量:705

成功案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获胜

                                                       承办律师:刘涛

 

案情介绍: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于2015年5月28日签订了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该协议中约定:由原告王某承包被告陈某位于高新区唐延路某小区的商铺劳务工程,并约定工期40天,工程总价  18 万元整。原告依据该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全部劳务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24082.5元,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付。原告王某委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7)陕0113民初10984号判决书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原告王某的合法民事权益。

 

一审结果: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其已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了共计124082.5元,剩余6万元已向第三人张某支付,其中包括砂石部分的材料款及施工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做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向第三人张某支付的6万元中包括部分工程款。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审最终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10日之内共计支付原告劳务费45917.5元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100元。

对于装饰装修合同这一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件,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仍是整个诉讼的核心,本律师律师在深入了解本案的基本案情后,通过精心梳理总结出完整有力的证据链条,进而证明被告拖欠劳务款项这一法律事实,最终达到委托人的诉讼目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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