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峰律师亲办案例
醉酒驾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曾金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6
浏览量:458

 

《律师在你身边》栏目的法律咨询系列之五------《扬子晚报》2012年2月27日A42版

 

接听时间: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曾金峰(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女士:前段时间,我丈夫因醉酒驾车被抓,在看守所已经16天了。既没有处理结果又不能见人,我好担心。请问我该怎么办?

曾律师: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你老公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他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委托聘请律师会见你老公,为其做专业的刑事辩护,努力争取法定的或者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

葛先生:我父亲与继母婚后有共同房产一处,继母的儿子,跟其亲生父亲生活,请问我和他是否都有继承权?

曾律师:根据《继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在你父亲与继母结婚的时候你是未成年人的话,你继母与你之间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法律关系,你和继母的儿子都有权利继承你继母的遗产;否则,你对你继母的遗产部分没有继承权,对你父亲的遗产部分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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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曾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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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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