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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法院兑现承诺,加大执行力度投诉书
来源:林怀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量:1302


 督促法院兑现承诺,加大执行力度投诉书

 

投诉人:张某某,男,1969年3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湖南省衡山县******。

 

投诉事项:请求贵单位督促****人民法院及执行法官李某某

依法受理投诉人张某某提出的(2017)云0922执999号一案恢复执行、列入失信人名单以及限制消费行为等申请,并且兑现承诺,追究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县**地产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支付10万违约金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责任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张某某诉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云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云县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6月8日做出(2016)云0922民初**9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解除投诉人张某某与**公司、**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公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710000元,并承担自2014年10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止的利息80429.39元以及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实际返还购房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75%计算利息。

本人依据上述生效判决于2017年10月9日向云县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云县法院于同日受理本案并指派执行法官李某某经办,案号:(2017)云0922执999号。因**公司、**公司在具备履行能力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云县法院依投诉人张某某的申请对**公司、**公司采取了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消费行为等措施。因执行措施的实施对**公司、**公司的商誉以及商业贷款产生了消极影响,李某某法官告知受二公司委托向投诉人传达协商解决的意向,

李某某法官据此也希望能够促成各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某法官告知只要投诉人同意撤回失信人名单以及限制消费行为等措施,**公司、**公司愿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投诉人偿还执行款;起初投诉人并不同意以分期的方式接收执行款,因为二被执行人给投诉人的印象极差,自执行程序以来便一直在拖延履行,投诉人根本不相信**公司、**公司会按约清偿。为促使我方同意执行和解,李某某法官数次亲自致电给投诉人代理律师林怀新,给投诉人一方做思想工作并且向投诉人保证:如果**公司、**公司不能和解协议按时足额支付执行款,会在合法范围内加大执行力度以维护投诉人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在李某某法官多次真诚的劝说下,投诉人同意做出妥协与让步,同意李某某法官主持的以下和解方案:**公司、**公司在2018年4月、5月分别付10万,6月、7月分别付20万,8月付清剩下尾款236330.9元。2018年4月27日,投诉人代理律师林怀新通过远程电话和传真的方式确认并签署了和解笔录。但是截止至今,早已超过了和解笔录约定的付款期限,投诉人也只是零零散散地收到了小部分的执行款,大部分执行款还没有下文。**公司、**公司在支付2018年4月的第一期执行款时,我方就已经对**公司、**公司数天的逾期行为不满,但因李某某法官告知原因是法院走账程序时间较长,我方才没有深究**公司、**公司的逾期责任。此后,投诉人张某某在接受5月份执行款与6月份执行款时均已是逾期达20余天,而且关于6月份执行款投诉人也仅收到了15万。为此,投诉人张某某多次致电李某某法官要求其兑现承诺,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公司、**公司按时足额清偿,否则投诉人张某某将恢复执行并追究**公司、**公司承担10万的违约责任,李某某法官对此均表示会加大施压力度。直至9月份,**公司、**公司仍拖欠大部分执行款未能付清,投诉人此时再尝试与李某某法官联系要求兑现承诺加大执行力度时,李某某法官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久之后其移动电话与办公固话更是一直处于空号或者无法接通的状态;为此,投诉人张某某只能通过在执行局内勤留言的方式催促李某某法官及时办理,但均无功而返。

2018年10月9日,投诉人张某某无奈再次向云县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列入失信人名单以及限制消费行为以及追究二人逾期责任等文书,但时至今日,经查云县法院仍未采取恢复执行、列入失信人、限制消费行为等措施。

执行法院、经办法官的不实承诺、消极执行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间接被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所利用,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相违背。为此,投诉人希望贵部门、贵单位能督促云县法院以及经办法官及时兑现承诺、受理我方诉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消费行为、司法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手段,维护投诉人张某某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公司非法转移财产出现无财产可执行的局面。如果仍无法取得效果,我方将保留向省市相关部门、单位反映情况的权利,望贵单位秉承公正司法的原则督促法院及经办法官及时兑现承诺为感。

此致

云南省云县人民检察院

投诉人:张某某

代理律师:林怀新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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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林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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