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峰律师亲办案例
什么是受贿罪?怎样处罚?
来源:于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8-06-27
浏览量:632

什么是受贿罪?怎样处罚?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该规定来看主要包含四大核心问题: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索取他人财物;四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作为辩护律师在接受案件后,首先在案件实体上就应该围绕上面四个方面做准备来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下面就将四个方面的问题做一个分析,并将辩护中的一般技巧提示给各位刑事辩护律师。

   受贿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五)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内容由于海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于海峰律师咨询。
于海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81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山东路9号深业大厦b-8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于海峰
  • 执业律所: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2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青岛
  • 地  址:
    山东路9号深业大厦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