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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到底是有效还是没效?
来源:郝玉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01
浏览量:279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提到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第一反应就是认为合同无效,其实这种想法是片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并非全部无效,需要分情况讨论:

  1. 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

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因此,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三、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案诉争的拆迁安置房附着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关于“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规定,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仅能在农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流转,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该买卖行为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城镇居民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后取得了该集体组织户口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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