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司并购流程
作者:马庆勇
一、调查材料
1、向被收购公司调查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3)银行开户许可证、(4)股东名册(股东的身份资料)、 出资比例、出资证明、(5)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公司章程、(7)税务登记证、(8)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9)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初步收购方案,同意签署收购意向书以及其他材料。
2、向工商及登记部门查询以下材料: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核实股东身份、持股比例,公司股权是否被查封、被质押。
3、向房屋登记部门查询以下材料:核实被收购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了解公司名下的房产是否被查封、被抵押。
4、向股东调取以下材料:股东之间相互确认收购方对其他股东实施的收购行为没有异议,相互之间放弃优先购买权;由股东出具书面承诺函,主要确认:没有发生股权转让、没有隐匿名股东(代名持股)、没有质押,保证对股权享有完整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
二、拟定材料
1、收购意向书、收购合同应明确收购主体、以及主体之间的收购比例。
2、拟定公司章程、议事规则,明确收购方内部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审查、起草收购意向书、收购合同,参与谈判。
三、索取材料
通过公开收集或通过被收购方配合方式索取以下材料,并要求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对以下所提供资料的客观性出具承诺函,确认没有隐瞒事实、没有虚构事实:
1、被收购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文件、出资证明材料。
2、公司成立后的材料: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审计报告、税务清缴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由相关专业人员审查)】。
3、公司财产状况材料: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商业投保、知识产权、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 (由相关专业人员审查)。
4、税务缴纳等相关材料。
5、员工名册、员工安置方案、赔偿协议,以及赔偿、补偿、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等材料。
6、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装修合同、租赁合同等材料。
7、了解被收购公司正在进行或可能进行的诉讼或仲裁材料。
8、索要对被收购公司资产损益构成影响的其他材料。
四、协助交接
1、要求被收购公司移交会计凭证、账本、财务报告。
2、要求被收购方移交证照、文件资料。
3、将旧印章交接并销毁,备案、启用、登记新印章。
4、要求被收购方移交财产权属资料、财产及附属材料。
五、协助变更
1、向工商部门协助申请以下变更:股东变更、章程、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变更。
2、向银行协助申请以下变更:办理银行账户的相关变更手续、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
3、向税务部门协助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或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