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进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款如何处理?
来源:杨进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量:232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款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无明确约定夫妻间采取分别财产制的,一般对于婚后夫妻所得采取一般共有制。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之规定,夫妻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从上述规定来看,即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也是形成合法的债权债务,但借款用途一定是用于另一方个人的事务,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上的,当然不形成个人债务。

以上内容由杨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进律师咨询。
杨进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2025好评数45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苏州东环路1400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进
  • 执业律所:
    苏州和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5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
  • 地  址:
    苏州东环路1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