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龙律师亲办案例
不要让诉讼时效成为你主张权利的“拦路虎”
来源:程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0
浏览量:858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师提示:在你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向对方主张权利,不要等到过了诉讼时效,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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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东合中心D座90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龙
  • 执业律所: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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