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利雅律师亲办案例
抢劫还是盗窃?法援律师"抠"细节正罪名
来源:章利雅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20
浏览量:592

[我的法援故事] 

2018年的初夏,仍是满目春光余韵。一个极普通的日子,我开庭回律所途中,接到了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件抢劫罪案。没竟想,此案给我的法务生涯启开了别样的天空,我用自己的法律技能改变了被援助人王某的人生轨迹。

         初阅案卷,被援助人王某对涉嫌抢劫并不认罪。我带着疑惑赶赴看守所,去寻找原委。

         铁栅栏的对面,静静地坐着一位约模三十岁的小伙子,眼神很复杂,有点惴惴不安,又沾染着些许迫切的企望。经过交谈,王某向我讲叙了涉案的基本事实:

         王某是吉林省人,案前与彭某等人合租居住。2008年的一天,彭某为参加扑克赌局,邀王某和另外两个朋友陪同助场。牌局结束时,彭某赢了一万块左右,却只给了王某等人每人一百块钱。王某等人内心有了情绪。当晚饭后,王某等人到彭某租住处找其借钱,双方未能谈成。王某趁另外两个伙伴与彭某争执之际,就到彭某卧室偷了其钱包里一万多块钱,嗣后逃离现场,众人分赃。彭某后发现被偷,遂报警。王某在外流浪十年后被公安抓获归案。

针对上述案情,我仔细地询问了影响抢劫犯罪构件的关键细节,发现如若王某叙述属实,则本案的抢劫定性存在重大争议,本案不能排除盗窃罪的抗辩,王某拒不认罪有其心理预期。

会见临近结束,我征求王某是否需要通知家属旁听庭审,王某沉默了少顷,看得出,他的内心充满了痛苦挣扎。

“谢谢律师,不用通知了。我也不知道会被判几年。我家里很穷,父母老了,经不起这么远的路程折腾,到庭为我落泪,而且来回车费这么贵,这些钱留着过日子也好。”我看到了,王某为了不让泪水流下来,他把头仰的高高的。

走出看守所,细暖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微风拂面。三十岁本该是美好的年华,却因一念间铸成大错,太可惜了。王某纠结的心境,充满着对未知的恐惧,以及对父母不能尽孝的懊悔,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顿生用心辩护之意。

回到律所,再次审阅案卷,内心充满了寻索案件真相的欲望,辩护思路不断在拓展,希望通过深度的研判,为本案作有效辩护。

案卷材料并不厚实,围绕着被害人彭某及女友、已到案两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总共形成了近二十份笔录。被害人彭某及其女友均称遭到王某等三人无情殴打,用刀威胁,被抢走上万余元钱。但始终不能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内容相合,尤其是在作案细节上存在矛盾,使得案情变得并不单纯。

为了提取辩护观点,基于仔细阅卷,我将各方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态度作了详尽的阅卷笔录,并通过对案发时空条件及各当事人行为、心理、逻辑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渐渐地,被害人方面人为夸大案情,导致案情失真的外观表现特征浮出了水面,王某对案情的供述更符合客观实际。为了更清晰地体现矛盾性,我又做了案件细节矛盾比对图。通过深入的分析,对本案法律定性的异议理据更加充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辩护意见行云如水,一气呵成。当我在电脑上码完最后一个字时,才发现时针已指向次日凌晨五点钟。四个小时之后,王某抢劫案将在黄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庭审,控辩双方围绕着王某案件的定性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抢劫抑或盗窃?检控方有罪指控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的笔录,两被害人均称王某等三人以拳打脚踢、刀砍、凳砸等方式殴打彭某,嗣后王某至卧室拿刀威胁彭某女友,让其躲至被窝里不许反抗,并趁机劫取房间内现金一万余元。已到案的一个同案犯也称王某参与殴打彭某,但对是否拿刀威胁彭某女友之事并不知情。

面对检控方“证据确凿”的指控,王某取得财物时是否秘密进行是本案的一个关键点,我对此着重进行了研判:王某以往供述在进卧室寻取财物环节时,一直否认房内有人。结合彭某女友的陈述笔录,称当晚与彭某在卧室里睡觉,彭某被王某等人叫醒后,开门与王某等人在客厅发生争执并起冲突,听到彭某被打,该女一直躲在卧室的被窝里不敢出声。因此,基于各当事人的现场描述,通过情境分析,发现彭某女友先前的证词有重大存疑,假若其躲在被窝下不出声,初次作案的王某在偷偷进入卧室环境时,很难主动发现房间里有人,在对谋取财物不构成任何现场干预与影响障碍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王某主动寻索彭某女友,将其拉出被窝,拿刀威胁一番后再让其重新躲进被窝,迫其不敢出声。事实上,王某并没有实施寻人与暴力威胁行为,案发现场亦不存在王某与彭某女友的正面交集行为,王某只是实施了偷窃行为,暴力劫财的对象关系并不成立。同时,基于王某等三人的供述笔录,作案动机与目的均无意以暴力求财。因此,本案诸被告人的辩解更符合行为与环境条件的内在逻辑关系,更贴近客观事实,更具信服力。本案确实存在抢劫罪与盗窃罪定性之争,定性之争的背后是三年以上的量刑还是三年以下的刑格,关乎法度的公正与权益维护。

由于我对本案案情作了深度研判,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二个层面还原了王某等人作案时的真实意思表现,否定抢劫犯罪的辩护意见越发显得雄辩。辩论结束后,主审法官主动向我索要了辩护词等材料,随后进行的合议庭评议陷入了长时间的等待。

当合议庭成员陆续走出时,我的精神也渐渐变得紧张起来,心里忐忑不安。我很难忘记当庭宣判的情景,当主审法官宣判王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时,我因为喜悦,泪眼顿刻模糊了视线。

努力,总有回报。通过自己的职业技能,将王某的罪名从抢劫罪改为盗窃罪,这是一个改变定性的成功辩护。通过本例审判,我相信王某已经受到了足以惩戒罪过的处罚,剩下的应是时光给予十年遗憾的弥补,如何实现自我改造,回报贡献社会。

当我再次见到王某时,已经是判决后的回访会见。虽说隔着铁栅栏,但会见室的气氛显得轻松多了,王某脸上挂着笑容,娓娓向我讲述自己的“逃亡心路历程”:

2008年实施盗窃犯罪后,王某分赃得款4000元,其碾转来到河南等地,后获悉已被网上通缉,曾经产生自首的念头,但是有人告诉他,投案了也得判个十几年,基于对十几年牢狱的恐惧,王某不敢自首了,一直背井离乡,隐姓埋名。当谈到逃亡对个人生活影响时,王某一副无奈的情形:“我这个年龄在我们老家算很大龄了,这些年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本来我应该早结婚了吧,但是就因为这件事,我一直不敢结婚,因为我怕结婚登记就被抓了。其实,归案对我来说是个解脱,谢谢律师帮我重见光明,我会好好珍惜往后的时光,不负你对我的援助,我要把我这十年的缺憾全部弥补回来,服完刑后回家好好照顾父母,娶妻生子......”。看着惭愧觉悟的王某,我的内心充满了欣慰。

回律所的途中,我将本案的处理结果知会了王某胞兄,对方亦表达了深深的谢意,甚至表示将从东北寄送家种的大米以示感激。这一刻,我真的为自己是一名刑辩律师感到自豪。在婉拒了王某家人的好意后,我也转述了对王某所说的一番话:十年前刚二十不到的小伙子带着对生活的憧憬,千里迢迢来台州投奔老乡,想谋个好职业,未想懵懂之年,一朝错,十年光阴已蹉跎,可悲可叹。

我真的希望王某会尽快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光明正大做人,以此表达对律师的感谢,则足矣。

回顾本案,心思浩淼,法援之路,任重道远。企望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将为法治尽更大的助力,更希冀失足者能够迷途知返,带着温暖的心,回归社会,时光荏苒,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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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利雅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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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黄岩区东城街道花园巷3弄10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章利雅
  • 执业律所:
    浙江咏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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