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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有效吗?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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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有效吗?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无效。

    买卖交易中所谓合法出售方即产权证上所有权利人,如房屋产权人为多人共有,在进行交易时所有产权人必须亲自签署居间协议,该居间协议才真实有效,产权证上的任一权利人如不能亲自签署居间协议,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签署居间协议。如共有产权人为全部到场签署居间协议,而下家业已签署了居间协议,该协议只能算部分有效。

    为了避免所购房产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出售人擅自处分的房产,购房人一定要特别注意房屋产权证中的记载,如果确为共有财产,则要查明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共有人中有因特殊情况无法签署书面同意证明的,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代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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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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