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刚平律师亲办案例
也许你身边需要一个律师朋友
来源:邓刚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25
浏览量:958

来源:法务之家;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1、刑案无律师辩护一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要加强律师资源保障,要求对律师资源统筹调配,鼓励和支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和法庭纪律,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开展律师调解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同时,作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开展律师调解是对律师业务领域的重要拓展,实现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对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或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二是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三是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律师协会的指导下,组织律师作为调解员,接受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移送,参与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四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可以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

,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

试点地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会同人民法院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资质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会同人民法院建立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

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规定在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在律师协会设立的律师调解中心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解决经费;律师调解员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渠道予以解决;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由政府采购服务渠道解决调解经费,纳入人民法院专项预算。

《意见》规定,律师调解工作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试点。

律师像医生一样,不可或缺!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从今天开始,你要有个律师朋友,他们能够帮你避免“打官司”!

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入职、买房、投资、旅游或者加入健身俱乐部等等,都会与对方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或者协议,一旦觉得有疑问,应马上和你的律师朋友商量,律师朋友都能道破其中的法律玄机,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

总而言之,人人都需要律师,而聪明的人会最大限度发挥律师的作用。从现在起,赶紧找一位律师做朋友吧,储存他(她)的号码,让他(她)出现在你的生活中。而身边已经有这样一些律师朋友的,请珍惜他(她)们,经常咨询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轻松生活!


以上内容由邓刚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邓刚平律师咨询。
邓刚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828好评数1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乌市新市区苏州路金邦大厦10楼B1(新市区法院对面)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邓刚平
  • 执业律所:
    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
  • 地  址:
    乌市新市区苏州路金邦大厦10楼B1(新市区法院对面)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