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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否能结婚?
来源:廖志豪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量:161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一段真正的感情也是可以抛弃贫富的观念,跨越性别的存在而相知相守的,况且人生这么短,遇到一个合适有相互喜欢的人实属不易,那么,法律上的规定之中,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但是用有血缘关系的人能否结婚?

  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否能结婚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享有与自然血亲同等地位的亲属。法律亦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应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间的有关规定,故养父与养女、养母与养子之间的通婚不大适宜,且我国民间在结婚问题上历来讲究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反对不民辈份的亲属通婚,并且如不同辈份的拟制血亲通婚,也可能会侵害养子女或继子女的利益。另外,婚姻法对拟制旁系血亲,如养兄弟姐妹之间,直系姻亲如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结婚问题也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此类婚姻从本条立法的初衷来看,拟制旁系血亲因不存在实际的血缘关系不应在禁止之列。直系姻亲之间虽无血缘关系存在,但从尊卑有别、长幼有序以及家庭和睦的角度讲,他们之间应以不结婚为宜。

  什么是血缘关系

  人的血缘关系包括;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由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如,自己与兄弟姐妹及其伯、叔、姑、舅、姨之间就属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系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的内容

  二:宗法制

  (一):含义:按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利,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是西周政治的典型制度。

  (二)来源: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

  (三)目的:巩固王权,巩固父系家长制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是分封制得以延续的基础。

  (四)基本内容:1按血缘关系划分大宗小宗。

  2大宗小宗关系:

  (1)血缘上:兄弟

  (2)政治上:君臣

  小宗必须服从大宗。

  (五)实质:按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利。

  (六)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七)影响:1宗法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

  2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3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团结。

  4对封建政治的影响(皇位继承)

  5对社会生活影响(等级观念,重视人情)

  虽说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直接血缘以及三代的旁系血亲是不能够有所结果的,但是如果错过会让人负担一辈子,或许在一起也并不无可能,只要坚持那就应该也没有什么顾虑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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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廖志豪
  • 执业律所:
    广东浩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5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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