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中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纠纷普法系列:婚内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来源:杨振中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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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婚后取得保险金、残疾赔偿金、买断工龄款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保险金(本人为受益人)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残疾赔偿金应为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买断工龄款可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关于军人所得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婚内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夫妻间无书面财产约定,但双方均认可或有证据足以表明存在财产约定合意的,应认定财产约定成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变更、撤销、确认无效等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应理解为第三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对已存在的夫妻财产约定知晓。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夫妻间财产制度及债务承担安排的约定、变更,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债权人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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