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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
服务地区:安徽-阜阳
擅长:损害赔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
高健律师亲办案例
法院为何现在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来源:高健律师
发布时间:2008-06-14
浏览量:1104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了个司法解释,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中标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所以现在法院在形式上要求企业在起诉,应诉中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
以上内容由高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高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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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清河东路428号2F金山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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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高健
执业律所:
安徽众豪律师事务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34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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