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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来源:许仙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量:164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


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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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许仙凤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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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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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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