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铨律师亲办案例
施工人员在我家装修的时候,从架子上摔下来把腿摔断了,我要负全责吗?
来源:黄文铨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量:745

最近,我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说是房子在建时,有施工人员不慎受伤,问我,要不要承担责任。经过整理,下面以此咨询的问题为切入,统一答复如下,希望可以给大家解惑。

      询问:律师,您好。施工人员在我家做工的时候,从架子上摔下来把腿摔断了,我要负责吗?


      法律评析:
      这个案件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你家建房时是直接雇佣建筑工人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你和施工人员之间形成雇佣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你承担赔偿责任,若施工人员自身存在过错,法律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如下(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选择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者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工程队,则两者之间形成的就是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或者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工程队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是不承担责任的。但若你在选择施工单位或者装修公司、工程队时,未做资质审查,选择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者装修公司、工程队,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你也是要承担相应的选任过失赔偿责任,当然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施工队。

  法律依据如下(相关法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电话:13699293033(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黄文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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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文铨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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