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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江杂谈】 知道法条就能自己打官司么? ——从司法部开卷考试看律师的作用

作者:四川漫江律所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8-08-14 14:19 浏览量:423

律师在日常执业时经常会遇见有些当事人简单咨询了一下律师后,或者多跑几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咨询后,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以为打官司就是背法条,于是就自己拿着法条上法庭。可上法庭后就傻眼了,对方一个简单的发问或者稍稍提出抗辩后,就茫然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应对。这才发现原来打官司不是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 还有不少人认为律师就回答一下问题不需要什么成本,因此就心安理得地找律师免费咨询,更有甚者让你看一份判决书,审核一个合同,或者起草一份协议,如果提到费用,他们瞪大眼睛吃惊地叫唤:你们律师只是动动嘴皮子、看看文件而已,有啥成本,还需要收费?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一看有“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今年进行的重大变革所映射出的道理就能明白了。实行了十五年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今年改为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司法部发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以前的司考相比有很大的改革,最引人注目的改革是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允许考生现场查阅法条。不过细想一下,司法部为考生提供法条,答案肯定不是直接就从书上能翻到的。法律是一门很博大精深的学科,处理千变万化的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需要考察法律从业者的实践能力与对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对各种复杂和迅速变化的法律制度的应对,还需要对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并知道各地方政府、法院对这些法律的不同解读。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有一些案件实体上虽然问题不大,但程序上也必须要慎重对待,即使有一些案件并不复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是必不可少的。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法律条文有粗有细,但再细的法律条文相对于每个“鲜活”具体的案例来说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是套用的公式,每个公式都有其适用的条件,但在这些“海量”法律条文之间,由于存在适用条件归类困难、适用范围重叠交叉不好界定、目的和行为的多面性、部门法之间存在众多冲突、案件具体的数额和条文的原则规定的量化性较差、法律真空和空白较多,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打官司远不像常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因此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才是当事人明智的选择。

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统且程序和实体并重地把握案件脉络,设计严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诉讼方案,调查搜集相关有利证据,代为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在开庭过程中合理运用诉讼技巧,针对争议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提出反驳意见,随机应变,查找、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详实、有理、有据、有力的代理意见,影响审判法官沿着委托方的有利方向去认定事实和裁判案件。

司法部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这次改革意义重大且深远,告诉人们,光有法条是不能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滴,遇到问题还是得请律师。实践过程中长期养成的法律思维、法律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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