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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社保和商保存在冲突吗?
来源:裴巧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量:215

目前很多企业都是“六险一金”,其中包括补充医疗保险,有的朋友还自己买了其他的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费报销的过程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疑问:社保和商业医疗险的报销存在冲突吗,是不是只能报其一?两边都能报销的话,拿到的钱会不会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呢?

 

社保为基础,商保为补充

 

一般来说,大家都有基本的社保,可以通过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报销门诊和住院的费用。社保是国家强制的保险,社保涉及的医疗费用,是拿有关凭证报销,下有起付线,上有封顶线,在可报销范围内按比例报销,可以给职工起到一个最基本的保障作用。在这个基础上,为了能让自己和家庭有更全面的保障,可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比如北京为例,职工医保有1800的起付线,你到医院看病拿药,消费1800元以下的部分只能靠补充医疗保险来报销。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盈利性的医疗保障,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还有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所以在买商业医疗保险前要明确合同内容。

报销先社保后商保

 

在报销的时候,要遵循先社保后商业保险的原则。

 

先通过社保报销,报销的时候说明还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因为社保有起付线等许多不能报销的部分,这些不能报销的钱还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投保人把不报销的票据,也就是社保打的分割单拿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了,单据只有一份的话,社保报销用原件,商业医疗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如果选择的商业保险是报销型的,如住院津贴、手术津贴类的保险,一般这些保险就是社保的补充,按比例保社保不保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费用补偿原则,社保中的医保保险报销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总额加起来不能高于实际花费的医疗费总数。

 

如果购买的商业保险是重大疾病给付型的保险,一旦发生合同中所规定的重疾时,保险公司会一次性赔付合同规定的保额给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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