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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送钱、送物?| 如何给在看守所羁押的亲友送东西?
来源:梁佳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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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没有别的意思,只为方便搜索!


给在看守里羁押的亲友送东西常见问题的经验解答。


1、亲友被关进看守所了,需要送钱、送物吗?


最好能送过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国务院令第52号)(以下简称:条例)第24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所以,一般情况下,亲友一旦被关进看守所以后,就及时的去给他们送被褥和衣服。另外,可以给他们送一些钱,一般情况下第一个月送1000元人民币,之后每个月送500元,以便购买生活用品和加餐。
    具体数额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而定。但不同地区的看守所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看守所有最高额限制,比如人犯的卡内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有些看守所没有最高额的限制。基本上没有对送钱、送物的频次进行限制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进行
 
2、怎么送钱、送物?
 
《条例》第30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49条规定: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一般情况下,亲友可以为TA送衣物、被褥和钱。有的地方还可以送鞋,多数地方是不可以送鞋的。所以,去送之前可以先进行咨询和了解。送过之后会有给您一张送物清单,上面会列明物品名称及数量,以及送达人和被送达人的信息。
 
    (1)送东西的时候可以见到TA吗?


    不能。有专门的接收财物窗口。窗口统一接收后再依照登记分发下去。
 
    (2)送的钱TA能收到吗?会不会被偷?被抢?


    他们在看守所里不是直接拿现金的,一般情况下是有自己的卡,每人都有一个卡的。钱会进入他们的卡内,他们需要消费时刷卡就行。或者是记账划扣。这也是避免他们拿现金在手里不安全。
 
    (3)什么时间可以送?
    
    不同的看守所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作日都可以去送。专门的接收财物窗口都会在看守所的外部,会有醒目的标识。如若确实没有看到或找到,大门的门卫可以告知和指路的。
    有些地方的看守所是工作日的上午才可以送,有些地方的看守所每天都可以送,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只有某个工作日可以送……
    所以,最好在去送东西之前打听清楚。
 
    (4)谁可以送?


一般情况下,谁都可以去送,只要送的东西符合要求就行。
但也不排除有的看守所规定的比较严格,只能近亲属和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送,
甚至有些地方只能近亲属送,律师也不可以帮送。
近亲属去,需要拿身份证和户口本或者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辩护律师去,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第一次送东西的,一般还需要带着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之后去可以带着以前看守所给的凭证去。
但是不是每次都要带着,最好是询问清楚,以免因为材料不全送不了。


(5)只能去现场送吗?


不一定的。
关于衣物、被褥,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但一般只能通过邮局邮寄。
关于钱款可以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汇款。
有些地方已经开通支付宝转账方式。
自2018年8月1日起,有些地方可以微信转账了。
邮政储蓄银行汇款方式:注明在押人员某某(最加注身份证号码,以免有重名的)
支付宝的路径:打开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选择看守所所在的城市→其他服务→监所服务(如果这个看守所没有开通这个业务,那么在这个城市服务项下就不会显示“监所服务”)然后按照指引输入正确的信息便可转款。
微信转账的路径:(目前只了解到广州的看守所可以)关注广州监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点击顾送款预存→勾选同意→点击申请办理顾送款。(首次进入需要填写完整的资料,并提交审核。填写资料中的监所名称就是顾送对象所在看守所。若审核不通过,根据提示,修改资料重新提交。若审核通过,点击顾送款预存。)


 
    3、什么东西可以送?


(1)钱、衣服、裤子、被褥、鞋、洗漱用品等都可以送吗?


    一般情况下,钱、衣服、裤子、被褥都可以送。少数看守所可以送鞋。
有些地方只接收钱,其他的一律不准送。
对于送的衣服、裤子、被褥也是有要求:
    不得夹带、不得藏匿、不得书写内容等这是基本的要求。
    另外,通常情况下衣物和被褥不得有绳子、拉链、扣子、金属配饰等。
    如有这些东西的,可能会不接收,也有可能就被直接剪掉了。所以,最好就是别送那些,送不了的话里面的亲友在等着用,被剪掉的话可能就用不了啦。
 
    一般情况下,衣服和被褥也不用送太好的,一般化就行。最好能够易洗易干的。东西太好可能引起风波,而且出来时也基本上不会再要了。也不用送太多,太多了没地方放。有换洗的就行。
    关于洗漱用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送的。
 
    (2)可不可以送烟?


基本上是不允许的。
以前律师会见时,还可以给送一下,自2012年以后基本上律师会见就不让给烟了。2012年以后办案人员还是可以给他们少量烟的,但现在也不可以了。前段时间还有办案人员因为在提讯的时候给被提讯人员烟而被追责。所以,送烟的事基本上就别考虑了。




(3)可以送书籍、报刊吗?
 
《条例》第30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所人员检查。
《办法》第37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里都有书籍和报刊的,而且可以看新闻联播。所以通常情况下都不需要家属再送了。
但也免不了有些书籍和报刊是看守所里没有需要家属给送的。但接收钱物的窗口一般都不接收这些。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允许辩护人会见时带过去,经过管教检查之后可以带进监所内。
为了能够顺利带进去,书籍和报刊也要注意不要涉及敏感内容或违反规定的内容。同时,为减轻管教的检查压力,可以购买那种有塑封的新书籍。
另外,可以给看守所捐赠书籍和报刊,如若确实直接送不了,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当然,即便是捐赠给看守所,也是需要符合规定的。
 
(4)可不可以送药?


《条例》第10条规定: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办法》第31条规定: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人犯服药,看守干警要在场监视。发现人犯患有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如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依照规定办理。
人犯患病出现死亡危险时,要边积极抢救边告知办案机关。
人犯需要住院治疗的,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并派看守干警值班看管,严防发生人犯脱逃、自杀等意外情况。不准使用人犯或者雇人看护住院的病犯。
 
一般情况下,在进入看守所之前都会进行体检(简单的)。一方面查看是否有被殴打的情形,一方面检查是否有不宜关押的疾病或者怀孕等情况。
对于有不宜关押的人犯,会进行相应的安排,一般不会关押的。
对于关押的人犯有疾病情况,看守所一般都有医务室,看守所会安排及时就医。
对于所需药物是看守所不能提供且非紧急转入地方医院的情况:可以申请由亲属送或者由看守所医务人员代理采购(代理采购一般需要家属支付费用,在看守所医务室就医的情况一般不需要支付费用。)
看守所同意亲属送的情况:一般从接收财物的专门窗口送不进去,需要通过看守所内的医务人员检查之后方可送进。通常亲友只能在看守所大门外面,进不去,所以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辩护律师的帮忙,或者向办案人员寻求帮助。
 
(5)可以送信进去吗?


《条例》第31条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办法》34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办法》第38条规定: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一般情况下,通信的方式是写明信片。就是那种不用信封不用贴邮票也能邮寄的明信片。内容直接写在明信片上,不用信封。涉及内容主要是对家人的关爱和对钱物的需求,不涉及其他的,方可顺利邮寄。
一般情况下,一个月能收发一次。
但也不是每个看守所都能邮寄明信片的。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辩护律师转达。但也同样不得传递物品和违规的信息内容。
至于通过一般渠道采取其他方式通信的,恕笔者孤陋寡闻,还没有见过。


关于会见问题,后期笔者将视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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